中國鎂工業政策環境現狀及調整建
來源:互聯網
發布時間:2006/6/22 18:03:42
在國內外鎂的應用領域不斷擴大、市場需求的拉動下,我國鎂工業目前的發展呈現出產量增加、增幅回落、增速放緩,資源、能源消耗明顯減少,鎂冶煉企業經濟效益明顯下降,產業結構出現變化、鎂冶煉向規模大型化轉變,鎂加工企業開始向生產高附加值產品轉變,鎂冶煉、加工產業分布不均等發展態勢及特點。這些發展態勢和特點是我國鎂工業政策環境現狀的具體體現,準確深入地對我國鎂工業政策環境現狀進行分析,并作出適當調整是維護中國鎂工業持續健康發展的保證。
一、中國鎂工業政策環境現狀
1、鎂冶煉項目被國家列入限制類項目
“十五”期間,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《當前部分行業制止低水平重復建設目錄》。把鎂冶煉項目列入限制類項目,要求各級投資主管部門立即停止審批,擬建、在建一律停建,要清理整頓、區別對待、分類處理。據鎂業分會統計,2005年鎂的生產能力至少有81.57萬噸,同比增長7%,比2000年增長172%。目前,全國將有近一半產能閑置外,還有相關行業將要投資擬建和擴建30萬噸鎂冶煉項目。
2005年12月21日,國家發改委對外公布的《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》和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(2005年版)中,把能耗作為劃分目錄的一個重要標準。對于限制類項目的工藝裝備、能源消耗、資源消耗、環境保護、監督與管理五條中,凡不利于資源和能源節約的項目一律限制。國家又進一步明確了把鎂冶煉(綜合利用除外)項目列入限制類作為產業政策規定下來。我國鎂冶煉產能過勝、供大于求,中國鎂價己經比國際鎂價低350-480美元/噸,導致低價竟爭,依賴出口,而且多半是原鎂和初級產品資源性出口。如果不限制,產能將嚴重過剩,低水平重復上的項目對鎂產業結構不僅沒有改善,反而更要加劇低價競爭;不僅造成新的工藝技術落后,而且不利于節約資源、能源和保護生態環境。因此,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,按照“控制總量、調整結構、節約資源、保護環境、節能環保、安全生產”的原則,遏制鎂冶煉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盲目發展。
2、高品質鎂合金鑄造及板、管、型材、加工技術開發項目列入鼓勵類
在2005年版的《規定》和《目錄》中,國家把高品質鎂合金鑄造及其板、管、型材、加工技術開發項目列入鼓勵類,這將有利于鎂產業結構調整,有利于由原鎂生產向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深加工產品轉變。近年來,一些鎂冶煉龍頭企業已經開始和正在運行向鎂深加工轉變,如廣靈精華、聞喜銀光、吉林臨江、太原同翔、維恩克等企業,既生產原鎂、又轉向鎂的深加工,有些產品已出口。
3、國家科技部,國家發改委等政府部門高度重視鎂合金開發與應用
自2001年開始,國家先后撥6430萬元引導資金,吸引地方、企業資金133300萬元,全國有22個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的12個研究院所、12所高校、48家企業直接參與“十五”科技攻關《鎂合金開發應用及產業化》項目的實施。經“十五”期間的努力,已初步建立了從鎂合金前沿高技術到產業化技術的研發體系,在國內建了一批產業化示范基地,極大地推動和發展了中國鎂產品的應用,不僅拉動了鎂合金產量大幅上升,還使鎂合金加工材和制品的產量快速增多,出口量也較上年有了明顯增多。
4、鐵產品出口退稅由13%降到5%后,暫時出口貿易難度加大
自2005年1月1日起國家先后取消了鋁及鋁合金、鐵合金、鋼坯及初級產品、煤炭、鎢、錫、鋅、稀土等產品出口退稅。鎂產品出口退稅調整也是大勢所趨、勢在必行。企業反映要求對取消鎂產品出口退稅不要一刀切,區別對待,分期分批分品種,不要一次降到位。公布結果是由13%降到5%,6個稅則號,前4個降到5%,后兩個不變。聽取了公布以后.大多數企業理解為維護國家利益,遲早要取消。但部分企業認為,出口退稅從幕后走到前臺,給生產和出口帶來很大壓力,出口貿易難渡加大,雪上加霜。把退稅差價(約120-140美元)加到價格中,外商一時不認可,出口量減少,競爭力減弱,國內市場的竟爭愈加激烈,部分小廠迫于市場的壓力而退出。
5、宏觀調控政策的間接影響
2005年初,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抑制鋼鐵、水泥、電解鋁的投資熱和限制“三高”產品出口。雖然這些政策措施沒有直接針對鎂冶煉行業,但間接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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