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6日,河南省發改委下發了《關于2017年河南省電解鋁和鋼鐵企業執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今年12家企業鋁液電解用電不加價。
自2014年起,國家發改委、工信部對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,每噸鋁液電解交流電耗高的,電價逐級提高。此舉將促進電解鋁企業加快技術進步,鼓勵節能減排、降低能源消耗。
按照要求,鋁液電解交流電耗不高于每噸13700千瓦時的,執行正常的電價。根據河南省工信委核查結果,2016年登封電廠集團鋁合金有限公司、河南永登鋁業有限公司陽城分公司、鄭州發祥鋁業有限公司、河南萬基鋁業股份有限公司、河南豫港龍泉鋁業有限公司、洛陽豫港龍泉鋁業有限公司、伊川豫港龍泉鋁業有限公司、林州市林豐鋁電有限責任公司、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、陜縣恒康鋁業有限公司、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永城鋁廠、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,噸鋁液交流電耗均不高于13700千瓦時,2017年度鋁液電解用電不加價。
河南省發改委負責人表示,根據國家部委要求,下一步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調整需要,適時在其他行業推廣階梯電價,推動產業轉型升級,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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